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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應該都知道
寄信
是有一定的格式的
尤其是公文
更有牛毛一堆的格式
而敝人在下我是在律師事務所上班的
那個格式真是鳥毛一堆
像鈞鑒啦貴 律師啦
鈞座啦鈞署啦
一堆
其中寄給對照律師的信更是數不清
在寄給律師時
為表達敬意
我們都會在信封收件人署名寫上xxx大律師 鈞鑒
結果早上去郵局寄信時
郵局人員就很好奇的問我說
"大律師?一定都要大律師嗎?小律師不行嗎?"
當下我只能嘴角抽慉
跟大小沒關係吧
那只是個尊稱
如此罷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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